如烟电子烟减害办法初审委员会由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主导组建。委员会将会议组织形式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烟市场暂行管理办法》等《关于禁止电子烟产品进入实体烟草行业的意见》等《电子烟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等法规文件进行了深度解读,推动电子烟行业理性健康发展。初审委员会在烟草专卖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烟草流通管理局等职能部门领导下,紧密结合《关于禁止电子烟产品进入实体烟草行业的意见》《电子烟市场暂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烟草专卖局等领导为组长单位,请烟草专卖局烟草质量控制管理岗位的十位以上的行业管理人员参加,由烟草专卖局烟草质量控制岗位的人员投票选出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团体投票选出会员单位。
初审委员会成员必须带正式员工,凡有多名公职人员参与者不在此列。